1)第3018章 远处的幽灵(二十三)_哈利波特之晨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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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018章远处的幽灵(二十三)

  在剑桥大学帕克图书馆,有一份手抄本,尽管它成型于诺曼征服之后,其内容却是昂格鲁-撒克逊时代的法律条文,大体上看是对昂格鲁-撒克逊时代法律的文献汇编,但也包括了多位国王法典节录、条约、盟誓、婚姻、遗嘱等等。

  不过最为关键的是条约,即便是诺曼人统治期间,他们曾认可并且维持了一些旧条约的效力。

  其二就是帮助诺曼统治阶层了解昂格鲁-撒克逊人的社会习惯,看起来很像昂格鲁-萨克森贵族的马尔福实际上是跟着威廉一世来到英格兰的诺曼人,他家收集了不少麻瓜宝藏和艺术品,这其中包括伊丽莎白一世女王的手稿,内容是关于她翻译西塞罗论文的。

  女王的手稿当然不止一件,她还翻译了别的古希腊学者们的作品,同规格的都是被收藏在皇家图书馆里的,轻易不会示人。

  在他的收藏品中还有一本13世纪由僧侣抄录的《英格兰的法律与习惯》,讲述的是一位英国法官审判偷盗罪,该法官认为“偷盗行为如若缺乏意志与企图,就不构成偷窃,因此孩童与疯人就不应受罚”。

  小孩子偷窃在当时大概两个原因,一个是模仿,另一个受他人指示,比如街头流浪儿被成年人控制着扒窃,他们只知道如果不偷够足够的钱包,成年罪犯会不给他们饭吃,没有想过用扒窃的钱包里的钱。

  “不当行为是由意志与企图这两个条件来界定的,因此没有偷窃的想法,偷窃就不成立。”

  关于疯人则是引用罗马法学者莫德斯丁的著作,他认为罗马法从宽处理疯癫者是因为“不幸的命运”(infelicitasfati),主张即便疯癫者有犯罪行为,但是基于他们本身的不幸,无法像人那样有理性和理解力,像野兽一样,因此虽构成犯罪也得以豁免。

  18世纪的英格兰与威尔士,偷窃财务超过40先令的9岁孩童就能被处以绞刑,当时每年约有两百人被处死,因此陪审团常常会故意降低认定赃物的价格,以避免幼童被处以绞刑。

  同时对于疯人的标准也和过去不一样,以前的人认为天生痴愚、无法数到20先令,不知自己父母、无法了解他人指示教导的都是疯人。

  这些都是利用一般人对于某些状态的类比所理解的精神异常(insanity),大概也是在这个时候,精神异常不再是医学词汇,而是作为法律术语使用了。

  如果一个人真的精神异常到不知道自己名字、家人等等,那么他有能力犯下罪行的可能性也很低,这时人们对于疯人的理解,从野兽一样缺乏理性,变为缺乏区辨能力,他无法区别善与恶、对与错。1833年时有一个苏格兰人,他甚至无法区别表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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