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14章 待遇问题_最强神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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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自己都产生了些许怀疑。

  这对于一个美丽的女子来说,打击其实真是很大的。

  甄可人,甄可想。高歌对自己这位美丽学姐的父母莫名的有些钦佩,姓好也就算了,这名取的也真着实不错,和姐妹俩的个人形象很契合。

  “我叫高歌。”不过高歌没那么多时间想太多,赶紧礼貌的伸出手握手的他这会儿有些晕菜。

  高歌看过很多书,见过书中对美丽女子双手的描绘,诸如周邦彦的少年游中“并刀如水,吴盐胜雪,纤手破新橙”,又或是诗经.卫风中“手如柔荑,肤如凝脂”无不是将文字演绎至极致寥寥数语就使读者身临其境。

  可是,只有当高歌看到并轻轻碰触上这双手时,才知道什么叫“尽信书不如无书”,那些文字根本无法完整描述高歌目光所及以及肌肤相触给脑垂体传输的信号。

  那只主动伸出的小手就象是一块精心雕磨成的羊脂美玉,没有丝毫杂色,又那么柔软,增之一分则太肥,减之一分则太瘦,既不太长,也不太短。

  那也可能是高歌这辈子碰触过的最柔软的东西,就连前年冬天三叔公在山上套住的那头有人开价十万购买的银狐的皮毛都远所不及。

  见高歌像个傻小子一样握着自己的手在那儿发呆,甄可想笑了,先前的高歌在朱帅那帮人面前表现的木讷实诚,搞得就跟一个只懂得兽医技术的傻小子一般,也只有见过高歌的甄可想知道,这家伙其实贼精贼精的,连蒙带骗的就将甄可人的金链子给顺走了,一点儿也不像他身份证上所写的是个大山里出来的孩子。

  但现在,他终于表现的正常了。

  本来甄可想就极美,这一笑,那双晶亮的眸子,明净清澈,灿若繁星,眼睛弯的像月牙儿一样,仿佛那灵韵也溢了出来。

  笑得高歌面红耳赤,这才醒悟到自己实在是太不礼貌了,触电一般缩回自己的手。

  御姐的魅力当然是高歌这种初哥无法抵御的,那怕他刚才还逼格满满的妙手回春治好了已经濒临死亡的小黑。

  “高歌,恭喜你成为我们真美宠物店的员工。”甄可想微笑着说道。

  “哈,谢谢老板。”高歌先是一喜,继而想到一个重要问题,有些尴尬的挠了挠头,还是问道:“那。。。。。。”

  “那什么?从今天开始,你就算是上班了,工资也从今天开始算。”甄可想不仅人漂亮,智商也极高,既然已经认为高歌是个人才,自然是当机立断,不给高歌反悔的机会。

  “咳咳,不是,我只是想问问工资待遇如何?”

  虽然老板很美,但这个吃饭问题是不可忽略的,囊中羞涩的高歌绝不会因为老板漂亮就放弃肚子。毕竟,老板漂亮是别人的,而肚子,才是自己的。

  “底薪四千加提成,每销售10000元,你提百分之五,如果有客户的宠物生病,你治好了,也会有酬劳的百分之五十提成。”甄可然想都没想,直接给出待遇。

  显然,这应该是在高歌问之前她就已经决定了的。

  这样一家规模不小的宠物店,每月的销售额少说也得在五万以上,底薪加上提成就接近七千,就算没有加上给宠物治病的百分之五十提成,像这样的工资待遇,在一个中部省份的地级城市已经算是极为不错了。

  显然,高歌刚才表现出的能力,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征服了美女大老板。

  当然,仅仅只是当兽医的能力。

  至于说什么把老板变成老板娘之类的梦想,俗话说饱暖才会思****,这会儿口袋里还剩下三十三块的高歌还没空想那么多。

  不过现在,高歌已经从一个睡了好几天公园的落魄小子成为了一个高薪饲养员,虽然还没有跨入白领精英的行列,但也算是一个不小的跨越,走上人生巅峰指日可待。

  如果他能忽悠到更多的金条给某个贪得无厌的“古董”当零嘴吃的话!

  感应到高歌暗自澎湃的心思,某老古董手机屏幕上出现一个咆哮的骷髅头无声的表达着自己的抗议:那不是零嘴,那是应得的酬劳。

  劳动者,就应该得到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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