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二十八章:绑薛蟠!救英莲!_红楼之乱世枭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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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殴死者乃小人之主人,因那日买了个丫头,不想是拐子拐来卖的,那拐子事先已收了我家的银子,又悄悄卖与薛家……”

  “薛家一众豪奴,竟是将我家小主人打死了,如今小人告了一年的状,竟无人做主,望大老爷拘拿凶犯,剪恶除凶...”

  ……

  “不瞒老爷说,这被打之死鬼,乃是本地一小乡绅之子,名唤冯渊,自幼父母早亡又无兄弟,长到十八九岁上,酷爱男风最厌女子,偏一眼看上这丫头,立意买来做妾...”

  “这拐子又偷卖与薛家,欲卷了两家的银子再逃往他省,...”

  “那薛家公子岂是让人的,便喝着手下人一打,将冯公子打个稀烂,抬回家去三日就死了.....”

  “这拐子单管偷拐五六岁的儿女,养在僻静处到十一二岁带至他乡转卖....”

  “当日我们天天哄这英莲玩耍,如今虽隔了七八年,她也有十二三的光景,然大概相貌自是不改,况且她眉心中原有米粒大的一点胭脂,从胎里带来的,偏生这拐子又租了我的房舍居住.....”

  ……

  薛蟠为抢英莲打死冯渊这个桥段,给赵启留下的印象很深,少年时初看红楼,他看到此处情节便直接弃了书。

  这薛蟠真踏马是个坏种!

  但多年后重读红楼,赵启却是又在其中品出了一番新的滋味。

  论起本桩事件,坏种绝非薛蟠一人,而是这里边除了唯一一个无辜的甄英莲以外,根本就踏马没有好人!

  第一个该杀的,是那偷拐幼童的拐子。

  拐卖人口,甭管放在什么朝代什么社会,就该先崩后问,至于苛刑会否加大犯罪概率,让人贩子变亡命徒,那是法学界各位大佬该考虑的事情,轮不着赵启操心。

  第二个该杀的,是那明明认出甄英莲身份,却又见死不救,在衙门口当差的门子,而且这个杂种居然还让他老婆去劝说英莲:这是个好事,安心等上三两天便可,何必忧闷?

  去尼玛的!

  第三个该死的,便是那忘恩负义的贾雨村,既已得知恩人之女的下落,但凡有点人味,也该想方设法帮上一把,周济英莲回家才是,跟贾家通信之时提上一嘴,要个丫环而已,能费多大劲?

  就算薛蟠蛮横不给,至少你也算尽了点朋友之义不是?

  最后该死的则是那一群薛家恶奴,视人命如草芥,主子一声令下他们就直接下了死手。

  瞧他们干得如此熟练如此顺手,便可以照此推出,这帮奴才平时干得恶事绝少不了!

  这么一算下来,薛蟠却似乎成了罪孽最轻之人。

  不过,冯渊貌似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喜了多年的男风,忽然之间竟是要为英莲一人就此封心锁爱?

  狗都不信。

  其次,既然其家中父母双亡无兄无弟,那冯家也就是他自己一个人说了算,既然你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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