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61章_穿越之玩遍娱乐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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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闹的‘街市’。

  “老婆我回来了。”

  大概是每个人回家的习惯吧,我回家就不那么干,呵呵。

  “老公……这位是?”

  他老婆长的很一般,标准的脸型加上标准的身材,算是中规中矩。

  (不像那些小说里,碰到的都是美女,就连扫地女工都是,看得我都有点纳闷了。哪有那么多美女啊?敢情是他审美有问题,见了谁都是美女?一个美女,怎么地也不会混得那么惨吧。另一方便觉得水浒最扯,你说潘金莲要是真的那么漂亮,按照当时的民风,早就被强抓到高官财主家里当小妾了。还会一直跟着一个卖烧饼的武大郎?即使你有个打虎英雄的弟弟怎么了?难道皇亲国戚会怕?高衙内之流会怕?所以说,潘金莲的那部分描写,纯粹是硬造点情色元素出来,瞎扯。

  “哦,这是我兄弟,阿健。”

  “嫂子好。”

  按照道上规矩,同辈之间都叫嫂子。之前那个嫂子关之琳,已经被我弄上床了。但这个嫂子就没法引起我半点兴趣,实在太平庸。再说光仔人好,不能和讨厌的向华强比。即使他老婆再漂亮,我也不会有那种想法。

  “快坐吧,马上可以吃饭了。”

  光仔的老婆笑着走进了厨房。

  光仔则开始和我讨论晚上去哪,做些什么。大部分是一些‘巡逻’的差事。

  在一些高端马房附近,防止屯门色魔的人来抢生意。

  光仔说他喜欢在安全的地方谈事,那样比较妥当。他出来混三年了,之前在一家皮包公司做过,但老板跑路后,他也就失业了。

  他老婆的手艺非常不错,一顿晚餐吃得很舒心。

  但细心的我发现,他老婆看他的眼神,虽然掩饰得很好,但没有丝毫情意?

  难道他老婆已经背着偷汉子了?不对,他老婆的食指内侧和中指关节处居然有明显的老茧,这是常年握枪才能磨出来的。他老婆是个杀手?或者……是个警察?

  “你先睡吧,我们会很晚回来。”

  交代了句,光仔就带上我一起出门了。

  区别传统型的马房,高端马房都租借在一些新公寓楼里,环境很好,妞也正点。当然,那些女人多数是参选港姐,被潜规则后受骗上当的。或是被拍裸照,或是生性贪慕虚荣,为了获得高薪,什么都肯做。

  “只要屯门的人一来,我们就照死里打。”

  光仔负责的,是最容易被屯门帮扰的地方。

  “光哥!……光哥!……光哥!”

  几个小喽啰看见他连忙行礼。他可是‘元朗四天王’之一,单挑从没输过。

  混‘矮骡子’,能打那是首当其冲的条件。如果实在不行,脑子快也行,不过一定要和会打、有实力的人搭档,不然即使再聪明也没用。毕竟,混黑道,归根结底还是要用到武力的。

  元朗不大,所以小头目都采用轮岗制。这个马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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