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第513章 火耗归公 摊丁入亩_明末称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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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钧认为,这个税率,是完全能够让百姓承担的了的。

  大明百姓还有一项非常重的负担,那就是丁税了,这其实也就是人头税。按人头征收,特别是在大明改征银后,许多劳役都改为官府出银雇佣,这笔银子最后摊到每个百姓头上。但因为许多大户都有特权,并不承担,因此丁银往往又是一笔极大的负担,不比田赋少。

  本来自唐两税法起,人头税就是已经取消了的,是包含在了两税中的。可后来经历宋元明几朝,这个人头税其实一直都在,哪怕就是一条鞭法,这人头税不但没取消,实际上还是等于交了好几份。

  两税中本来已经包含了人头税,后来的一条鞭法,自然也是包含了的。

  不过这也是各朝惯例,人头税毕竟是一项大收税,特别是地方,就指望着这个收入用度了。

  而人头税,对百姓的负担是比较重的,因为不论你有钱没钱,他是按人头征税的,不是按财产征税的,有钱人和没钱人,都交一样的税。

  后来清朝时,搞了火耗归公。摊丁入亩。

  把人丁数固定下来,然后把这个固定了的丁银数,摊入到田亩中。但实际上,摊丁入亩也不彻底,部份丁银是到了田亩中,百姓然后要交部份丁银,就跟唐宋元明等各朝一样,不管怎么改,人头税总是免不掉。

  现在刘钧也打算摊丁入亩,以后就不再另征丁银了。

  甚至百姓以后也不须另外服瑶役。该服的役,全由官府雇佣招人,支给薪水。而这笔雇佣的费用,也不再另向百姓征收。

  百姓既不用服免费的劳役,也不用再额外的交这些役银。

  那钱出哪来?

  从地税中来,从中央拔款中来,另外也从田赋中来。

  大汉现在天下约有两亿人口,有田地大约十二亿亩。

  刘钧准备固定这个人口和田亩数量,也不管男女老少。田地肥瘦,总之每年征丁银两千四百万块,摊到这十二亿亩地中,等于是每亩地摊入两分银元。

  等于每亩地加征丁银一斤粮。

  而摊到每个百姓头上。等于是每人征六斤粮。

  不过因为这笔银元是摊入田亩中的,因此实际上最后征收时,有田才加征,田多多征。田少少征。

  如果一户普通百姓家里只有二十亩地,那他的丁银不过二十斤。如果一个大地主有一千亩地,他就得交一千斤丁银。

  如果这人是个工人。没有田地,那他一斤粮都不用交。

  一亩地一斤粮,绝不多。

  而一亩地一斤粮的丁银汇集起来,却等于朝廷一年能收到两千四百万块银元的丁银税收。

  “以后百姓耕种,每亩地正税、附税、丁税三项加起来,南方一亩地所征税不过四角两分,北方一亩不过交税三角四分。除此之外,再无它税,再没有额外的加征、火耗,也不会有代役银,而且,也不用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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