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四十八章、杀人越货_勒胡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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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让奸贼得去要好么?”

  姚弋仲沉吟少顷,摇头道:“我等即便能于阵前斩获刘粲首级,终究无可获得玉玺啊……若说靳氏实窃玉玺而逃,为我等于途中所杀,但彼等却又携有刘粲的首级,则反正之意甚明。既然如此,又有什么借口斩杀呢?”

  甄随笑道:“汝想得未免太多了。”随即摆摆手:“我自然不将此两般宝货送去洛阳,而要送往长安,由大都督处置。至于大都督如何对朝廷言讲,关我甚事啊?只要大都督将功劳记在我等头上,足矣!”

  在甄随想来,靳氏兄弟都是胡人,还是胡人中的大奸贼,这般货色,大都督必定也是厌恶的,故我于此杀之,大都督必不责罚。

  关键是若由得靳氏将刘粲首级与七玺献至长安或者洛阳,功劳都是那几个奸贼的,他甄老爷不过途中遭遇,遣人护送而已,又能得着什么赏赐呢?而若杀其人,夺其功,即便谎话编不圆,大都督不信,为了方便向朝廷交代,多半也得把功劳算自己头上吧?

  因此乃与姚弋仲商议。

  姚弋仲沉吟少顷,建议说:“当请司马来,与之同谋。”

  甄随摆摆手,说不必——“司马如何禀报大都督,乃是司马之事,何必与之商议?”

  他平素最烦的就是军中司马,也没什么将兵作战的能为,却偏偏什么事都要知道,什么事都要上禀。甄随心说打我跟从老爹占山造反以来,所见晋军,虚报功劳,甚至讳败为胜、杀良冒功,不都是常事么?唯独大都督瞧不过眼,非要安排个司马来监军,单独核算功劳。

  其实为了保证军队的战斗力,纪律略略严明一些,也是必要的;为了大都督可以彻底掌控军队,他将爪牙布置各军、各营,我也能理解,但有必要把军律定得那么严,把为将者的一点点小心思全都给堵死么?

  我这回就讳报功劳了,摸摸大都督的底,看他底线何在。倘若不认我这份功劳,那就必须把功劳记在靳氏头上啊,这又岂如大都督所愿呢?

  于是下令,将靳氏兄弟及所携亲信部曲、族内男丁,一律处死,剩下些妇孺,暂时押往安邑,等待以后处置。其实甄随的本意,小孩子也不必留,但据说大都督最忌讳杀害幼儿……至于妇人,将来赏赐有功将士可也。

  当然啦,在此之前,等老爷我得胜归来,得先过过眼,看有没有值得自家留下的。

  靳准兄弟还在懵然无知,只当甄随验看了首级之后,便会释放彼等。谁想姚弋仲去后不久,返归传令,随即那些看押他们的晋兵二话不说,挺起刀来,一刀一个,取了兄弟三人的性命。

  靳准也算走运,糊里糊涂就完蛋了,不象刘粲,临死之前还要受内心识人不明,导致亲信背叛的懊悔和煎熬……

  普通晋兵都非训练有素的刽子手,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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