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二百四十二章 土著归化_明末之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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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及时与李啸达成贸易协议而深感庆幸。

  他特意挑出十来匹上好的绸缎,装箱运往巴达维亚,送给自已的顶头上司,也就是东印度公司董事长扎恩,以在拉拢关系的同时,以这种方式向其邀功。

  范德堡的刻意拉拢很快便收到了回报,扎恩授予了他一枚金光闪闪的共和国勋章,以表彰他对荷兰共和国作出的卓越贡献。同时,授于其在台湾,可有更大更多的全权处理的行事范围。

  收到勋章并且职责提升的范德堡,一时成为东印度公司同僚眼中炙手可热的当红人物。

  荷兰人在与李啸的贸易中尝到了甜头后,西班牙、英国、法国等欧洲各国的商人,纷纷蜂拥来到鹿港,想与李啸进行贸易。

  这样的事情,自是李啸求之不得的,他当即同意了各国商人的请求,与各国商人分别签署了贸易协定。

  自此,鹿港每天都是一片繁忙的交易状态,而李啸军从山东带来的大批商货,竟在短短一个月内,就几乎售罄。整个商品销售额,多达500多万两。

  由于这些与李啸签下协定的商人,其销路基本都在欧洲一带,并不与郑芝龙那主要在南洋与日本的销售通道相重叠,故掌握着强大海上力量的郑芝龙部,对此采取不闻不问的态度,放任这商人的商船前来鹿港进货。

  而在李啸与各国商人广开商路之时,随着李啸军在台湾中部越来越具影响力,在二月中旬的一天,竟有三家弱小土著部落的头人,前来李啸的官府中,请求内附。

  李啸大喜,对引领他们前来的拓殖团长丁佑笑道:“看到没有,我方若军势强盛,经营得力,则远夷自然宾服内附。这些土著,看来倒是颇识时务啊。”

  丁佑也笑道:“是啊,在与荷兰人这一战后,我军在台湾中部,那可是声名如日中天,这三家弱小的土著部落,每部不过一二百人,为免遭大部落的欺压与吞并,便起了引我军为强力外援的心思,这才愿意内附,只不过,却正好让我军有归化他们的大好机会。”

  李啸点头道;“丁团长之言,甚合我心,就设宴好好款待他们吧,宴后,再与他们详谈内附的细节。”

  丁佑领命而去,不多时,宴席摆好,李啸亲自出席,与三名头人把酒言欢,和乐融融,宾主之见,顿是更为亲热。

  宴后,李啸让丁佑为猛虎军代表,按李啸的要求,与这三个部落的头人谈妥内附协议,其内附的具体待遇与相关义务如下:

  1、土著部落内附我军后,其部众人员,每年可接受猛虎军一定数量的物资与商品赏赐,以示荣宠。及若其部落在受到其他部落攻击时,可由猛虎军出兵保护,以为恩遇。

  2、若内附部落互相发生冲突,不可私斗,只允许由猛虎军派出官员,调解冲突,化解矛盾,惩治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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