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02、年代文里的男知青(1)_好男人培养系统[快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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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也算半个儿子,踏踏实实过日子就行,季淮要是走了,全家都变成笑话。

  他自尊心强,要强了一辈子,绝不可能低头。

  “我们女儿怎么办啊....”

  “我还没死,我养!”冯大峰黑着脸打断她,又没好气道,“那小子也不是个好东西,狼心狗肺,没他一样过!”

  冯母不敢再惹他,只能咽着委屈焦虑,转身还偷偷抹了把眼泪。

  另一头。

  季淮进房门时,冯巧兰已经睡在床上,她盖着薄被,肚子高高凸起,听闻声响也一动不动。

  自从他收到录取通知书,她由难以置信到劝,然后哭闹质问,他都无动于衷,两人这两天也不闹了。

  季淮环视着这间房子,报纸糊着窗户,木门上还贴着一年前的囍字,房子是瓦房,屋内有木床还有木柜子,是冯巧兰的闺房,乡下好些人都住着土房,这算不错的屋子了。

  冯大峰是个勤快人,长得高大有力气,年轻时以前当挑夫,早早就去二三十公里的地方挑东西回来卖给小摊贩或者加工厂,还会当瓦工,给人盖房子,后来又去砖窑当苦力,赚了点钱,也有点家底。

  冯母体弱多病,但冯大峰能赚工分,一家三口的日子过得也不错。他是下乡知青,季母早年带他改嫁,又生了一个弟弟季浩,对方肯定不会下来当知青,这种苦差事,只能他来。

  几番写信回城,季母又安抚到劝说之后也不再给他寄钱票,说是季浩成亲生了孩子,家里开销不够,实在没办法。

  等了几年,年纪越来也大,眼看无望,他只能委屈自己娶村姑,希望能在村里站稳脚跟。

  其余人他看不上,也就冯巧兰勉强能看上眼,毕竟对方长得清纯恬静,农活干得少,皮肤白嫩,因为家境好还读了点书。

  他放低姿态去和她套近乎,冯巧兰呢?对他早有好感,他与村里头男人截然不同,一看就像读书人,说话也轻轻缓缓。

  一来二去,两人好上了。冯大峰原本看不上他,奈何冯巧兰喜欢,想着入赘也行,就同意了两人的婚事。

  他性子内敛,有些读书人的稳重,其实傲慢又软弱,贪生怕死,懒惰又自私。

  一方面知道自己没法了,要娶村里的女人才能站稳脚跟,不然他的那点工分养活自己都费劲,也需要个女人解决生理需求伺候他,给他生孩子。

  另一个方面,他又觉得泥腿子配不上他,他和那群粗鄙的男人不一样,心有不甘。

  典型的占了便宜还觉得自己亏。

  他和冯巧兰结婚一年了,冯大峰一开始虽不太认可他,但都是一家人,也尽心尽力帮,没嫌弃他总挑清闲的活干,赚的工分少,冯母也照顾他,希望他对自己的女儿好点。

  自从娶了冯巧兰,他的日子一下就好过,马上要有老婆孩子热炕头,没想到突然就恢复高考,他哪能忍?

  怕冯家人知道,偷偷复习,然后偷偷去参加。

  上一世,无论冯母怎么私底下求,他还是走了,走之前保证回来,冯母含着眼泪偷偷给他塞路费,他嘴上说着是为了给冯巧兰和孩子更好的生活,一定不会负了她,去到大学后,直接就断了联系。

  那就像他不愿回忆的一段过去,丝毫没留恋。

  而他不知道,冯巧兰在他走后半个月,突然摔了跤导致早产,一尸两命。

  作者有话要说:为什么写男知青呢?因为上本书写过女知青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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